2008年10月4日星期六

这些年(十五)

嫂子过门之后,给我带来了另外一个最大好处,那就是家里多了一个自行车。每天早晨走的时候,嫂子都会说骑自行车去学校吧,可能就我这么一个小叔子,又刚刚到我们家没有多久,还得跟我搞好关系。
我讨厌下雨天,一旦下雨,我就只能走路去上学了。我们那儿的路都是土路,下雨的时候泥泞不堪,自行车根本没有办法骑的动。碰到这种天气只能穿个胶鞋,披个 雨衣,沿着泥泞不堪的小路走到学校。那个时候我们那儿经常下雨,可谓说老天有眼,庄稼收成都不错,到不了大跃进年代的" 亩产几十万斤" 小麦,但是亩产千斤问题不大。遭殃的是我们,好不容易有了自行车骑,还只能在家里扔着。

说起来这叔嫂关系,在农村很难相处,大部分的家庭都会有叔嫂之间的矛盾,往往是因为家庭财产分割不均、妯娌不合闹出来的。在我们农村的风俗是成家后一两年就要"分家",就是父母给孩子一些财产、农用器具、粮食等,孩子自立门户。如果孩子多,往往会有不平均的现象出现。其实哪儿有那么平均的事情,可往往就是多了一百斤粮食少了一头牛,就会弄得鸡飞狗跳、家庭不合。这种事端往往都是媳妇挑起,然后娘家人再过来撑腰,这个风俗至今未破。

一般情况下,一个家庭有几个儿子,就会有几处院落。大家各处一地,也是为了防止这样的矛盾出现。我们家也不例外,在哥哥结婚前就购买了另外一块宅基地,有不到一亩地的样子,然后盖起了八间正房两间配房。院子里会经常种一些自己家吃的豆角、黄瓜等,绝对的绿色蔬菜。哥哥结婚后的第几年我们搬的家记不起来了,但是我知道我哥跟我们分家比较晚。因为我父母是那种很懂大体的人,也从来没有跟嫂子吵过一次架,嫂子也蛮不错,不跟我爸妈闹别扭,算孝顺的媳妇了。大家在一起住着很开心,也没有必要那么早分家。直到我有了两个侄子后我们才搬出去的,添了人口,三姐也还没有结婚,家里有点住不开了。记得我们搬走的时候,大侄子应该是有三四岁左右了。当时分家的时候,父母征求我和我哥、嫂子的意见,问我们各自要那块院落。我一个小屁孩,懂个啥,我说无所谓,让嫂子他们挑吧。我哥和嫂子也没有说什么,觉得两边的院落一样的大小,让父母决定。父母说,现在的这个家是祖业,邻居们关系又都比较好,你们还是住在这儿,有什么需要帮忙的邻居都有个照应。就这样我随着父母搬到新的那个院落,而这个新院落也就归到了我的名下,还有个文书(也就是家产证明之类的),当时我小,父母代我保管,等我大了,父母给我的时候,我说我都不知道哪儿飘泊呢 ,你们帮我留着吧。

这个新家在我们村的位置相当于在北京的回龙观,属于郊区,当时比较冷清,当然现在四周都住满了不错的邻居。那个时候大家都愿意在村里住着,没有人愿意搬出来,都想守着祖业不放手吧。想想现在我个人家产不算错,有个这么大的院落,有几亩地,绝对到时候不会沦落到要饭的地步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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